时宪历
中国古代的二十四节气原本由“冬至”为一年开始
中国古代的二十四节气原本由“冬至”为一年开始,将一个太阳年分为二十四份,大约每十五日为一个气节,称为平气法。但是由于地球的轨道是椭圆形,而不是圆形,太阳在黄道运行速度不是固定的。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颁行“时宪历”废除把全年分成二十四份,用来确定节气的平气方法,正式采用西洋历法以太阳在黄道上位置,每十五度为标准的定气法,并按照西洋黄道十二宫,将“春分”点定为0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