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12月7日,人事处联合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宣传部、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等十余部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办理职称申报资格复核工作,为教师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申报职称的教师有近两百人,参与集中审核有百余人。本次审核活动坚持柜台引导到位、流程讲解到位,推行主动式、精细化服务,为申报职称的老师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温馨的审核环境,切切实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发布者:单宝来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157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专利证书归档工作,现决定收取2020年授权的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清单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1、2020年授权的国内专利证书请上交电子版,并按附件1中专利顺序以“序号-第一发明人姓名-专利名称”的格式进行命名。 2、2020年授权的国外专利证书请上交纸版原件。 3、已经转让的专利无需再次报送
为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探索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深化“两链融合”,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2022年9月27日下午,学校成果转化中心联合秦创原春种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办公室举办了“政府基金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秦创原春种基金政策线上宣讲会”,邀请了秦创原春种基金负责人王晖进行在线宣讲和答疑,我校一百五十余名科研人员参加了线上宣讲会。 会上,王晖从基金设立背景、申请流程、申请要求,申请对象、投资方向、投资标准及要求等方面对春种基金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表示,秦创原春种基金作为种子基金,始终坚持“扶持转化”的原则,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省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项目缺乏初始资金投入等问题,从而有效推动项目从创意阶段向具体产品或服务阶段的转化。 自“两链融合”行动开展以来,我校紧抓省委“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战略机遇,坚持以促进“双链”融合为主线,深入对接秦创原建设,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完成科技成果落地转化80余项
欢迎访问安徽中医药大学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室 法规办)网站!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建设工作举措,加快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3月2日-3日,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许钒带队赴江西中医药大学调研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药学院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许钒简要介绍了学校近期围绕一流学科建设开展的有关工作,并希望通过加强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江西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工作的相关经验,在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高级工程师,现任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评估咨询专家,交通青年科技英才,天津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天科院环境保护专业首届青年首席专家
研究院隶属于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 00750 ) ,致力于自主研发设计绿色环保型建筑相关事业产业。 研究院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了大批技术研发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配置了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研究院现主要从事绿色建筑设计研究及技术咨询、装配式建筑设计与研究、新材料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设计与研究、 BIM 技术研究及应用、建筑调适及能源管理、 BMS 智能化建筑综合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A系统等
陆毅,男,1976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副处长,长期从事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科研、建设与管理工作,在交通(机电)工程、智慧交通、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扎实的基础。从业20余年,先后完成交通运输信息化4个五年规划、总体设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监控视频联网技术要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办法等文件研究编制。组织和指导完成了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交通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交通信息高速公路(省市纵向网、省级横向网、市级横向网)建设、交通服务热线96196系统建设、省级铁水联运信息服务平台、交通运行综合监测系统等建设
3月4日,应科技处和环境工程学院的邀请,河南大学纳米杂化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经纬教授来我院作学术交流。报告会由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高琼主持,院长冯峰、副院长姚新鼎和师生代表参加报告会。 在四号实训楼多功能报告厅,张经纬教授作了题为“纳米能源材料规模化制备研究”的学术报告
学校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采购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党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为: (二)全面领导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学校各部门的采购工作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及审批细则(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18〕140号)和《温州医科大学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温医科〔2018〕1号)的要求,现对我校“一种基于多传感器阵列的生命体征监测装置及方法”专利权转让的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特此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异议提出人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异议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由转化办负责处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