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置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下载: 为切实整治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打造和谐安定的社会发展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4月中旬以来,全区开展了不稳定隐患拉网式排查活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隐患九大类389项(详见附表),其中安全生产类289项,森林防火类12项,文化旅游类11项,环境保护类12项,社会稳定类23项,征地征收类15项,开山采石类5项,交通安全类19项,舆情把控类3项。为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工作效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从即日起对排查出的389项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整改治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嘉义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兴派出所员警,于日前执行辖区巡逻勤务时,接获通报辖区博爱路上发现有一名可疑男子,手拿砖头正在朝一部路边停放汽车车窗敲打。疑似民众一时粗心忘记将所驾驶发动中的车辆钥匙遗留在车内,而导致车辆车门自动上锁,致无法进入车内以驾驶车辆,经警方代为连络锁匠到场救援,顺利排除了民众困境。 北兴派出所警员翁国展、林义寅,于日前巡逻勤务,接获通报辖区内博爱路段上有位可疑人士手上拿着一块砖头猛敲打车窗玻璃,翁、林2员警获报后不敢大意,立即赶赴到达现场查看处理,一度误以为有人要行窃车辆,经了解后,则是粗心民众自锁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坚决克服松懈厌战心理和马虎大意作风,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对涉疫地点交集人员(含同一居住人员)排查管控力度,主动及时报告,如因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处理。 二、学校立即组织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外省来陕人员和外出返陕人员、近14天内出现过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近28天内接触过入境人员的师生等重点人员可结合实际需要适当加大检测频次
4月14日下午7时,位于濉溪县开发区濉刘路南侧一小型加油站起火。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置。 事件发生后,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及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及时疏散周边群众,火点于当晚10时30分扑灭,无人员伤亡
各中心(部门)、项目部(指挥部):根据《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端午节、南博会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市政部端午节、南博会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市政部各中心(部门)原则上按上述调整时间安排放假,项目部(指挥部)根据工期情况安排放假。放假期间,要求各中心(部门)、项目部(指挥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保密、防盗、防火等工作。项目部(指挥部)必须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对节日期间发生的任何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按相关预案进行妥善处置,不得延误
各全资、控股公司及公司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中秋、国庆节放假的安排,公司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周六)至9月24日(周一,中秋节),共3天。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一)至10月7日(周日),共7天。9月29日(周六)和9月30日(周日)补上10月4日(周四)和10月5日(周五)的班
根据国家放假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2018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18日,共3天。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供气,现要求如下: 1.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生产,安排好各项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供气正常稳定,万无一失。 2.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根据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于6月14日(周四)下班前,将值班表报行政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正常上班,4月1日(星期六)安排4月3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香精大米”、以化妆品名义销售美容针剂、电动自行车头盔存在安全质量等问题,3月16日,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召开2023年市场监管“3.15”雷霆行动专项部署会,部署相关工作。会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户、大米生产厂、大米经营户及美容院进行突击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涉案产品则一律下架,并予以妥善处置;对查出的违法问题,坚决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