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鉴于部分赛事的初步报名日期较早,为助秘书处进一步筹备海外赛事,请射手填写下列比赛意向书, 招募射箭同乐日教练(关爱文化培育中心有限公司) 现招募射箭同乐日教练(关爱文化培育中心有限公司),详情请查阅附件。 有意任教者,请将填妥好的回条于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时正或以前,以邮寄、电邮或传真方式递交至本会。 202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于2023年7月28日至8月8日假中国成都举行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下简称“两办法”)已经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各市县局要加强对两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将宣贯工作与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紧贴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两办法学习宣贯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规定,经县(市、区)组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企业自评,市(州)初评和省级现场考核评定,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8家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等级,四川省住建厅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予以通告。 据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每三年对全省达到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B级及以上等级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开展复审,复审合格的,重新发布公告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广州市本轮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培训中心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已完成复课防疫演习及相关准备工作,现决定于2021年7月17日起至7月31日恢复春季学期美术课程。复课方案具体如下: 周六班上课时间:7月17日、19日、21日、23日、26日、28日、30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022年11月起,我局组织对《清远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清工信〔20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实施后评估。我局于12月23日-28日在局网站发出通告《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实施细则》实施后的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我局结合《实施细则》的实施成效和各单位及公众的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估,形成了实施后评估报告,内容如下∶ 一、文件实施情况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022年11月起,我局组织对《清远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清工信〔20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实施后评估。我局于12月23日-28日在局网站发出通告《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实施细则》实施后的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我局结合《实施细则》的实施成效和各单位及公众的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估,形成了实施后评估报告,内容如下∶ 一、文件实施情况
为做好2021年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以下简称《大纲》)相关规定,确定2021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大纲部分内容调整事宜。经审核同意,现通告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印发); 2.《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公布);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公布)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的规定,加大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力度,2022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下同)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省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领取补贴。 本通知规定可领取补贴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企业划分的标准确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7月18日开始,对台州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为期2个半月左右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巡察内容紧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财政职能责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巡察对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巡察组联系
本文摘要:2020年2月14日,工信部通告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2批)。据中国客车信息网统计,本批推荐目录共包罗52款客车车型,其中切合2019政策产物技术要求的新能源客车有39款、切合2018政策产物技术要求的新能源客车有6款、其他新能源客车有7款。 在52款新能源客车中,纯电动客车有42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