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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固废网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规定,经县(市、区)组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企业自评,市(州)初评和省级现场考核评定,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8家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等级,四川省住建厅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予以通告。 据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每三年对全省达到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B级及以上等级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开展复审,复审合格的,重新发布公告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本文转载自环保在线,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如有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规定,经县(市、区)组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企业自评,市(州)初评和省级现场考核评定,自贡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19家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等级,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我厅拟每三年对全省达到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B级及以上等级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开展复审,复审合格的,重新发布公告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规定,经县(市、区)组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企业自评,市(州)初评和省级现场考核评定,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8家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等级,四川省住建厅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予以通告。 据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每三年对全省达到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B级及以上等级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开展复审,复审合格的,重新发布公告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