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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高中有关“110学年度基北区免试入学服务学习时数认证及转换
【升高中】有关“110学年度基北区免试入学服务学习时数认证及转换采计原则” 一、依据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6日新北教中字第 1092178379号函办理。 二、110学年度基北区免试入学服务学习时数采计期程为107学年度上学期至10**年度上学期(依学年度上下学期起迄月 份计算,上学期为当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学期 为当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连续5学期选3学期,每学期 完成6小时,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有关非应届毕(结)业学生服务学习时数采计,除上开采计 时间外,亦得选择国中在学期间前5学期选3学期进行采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