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已于2016年12月23日由环境保护部印发。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定》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行为。 二、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⑴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
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研究决定,拟给予崔红顺、于海宽(已故)等2名公务员记二等功,给予刘芳亮等30名公务员记三等功,给予曹德龙等39名公务员嘉奖(见附件1);给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一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煤矿安全监测预警工作专班等2个公务员集体记二等功,给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四处等4个公务员集体记三等功,给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察执法一处等6个公务员集体嘉奖(见附件2)。 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2019年浙江温岭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已经发布,相信很多考生都比较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考试100考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浙江温岭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内容如下,请考生朋友们参阅。 关于“2019年浙江温岭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相关内容,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的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我市的陈鑫祎等133位考生已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考试委员会规定的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见附后)
作者:教务科供稿编辑:超级管理员时间:2021-12-31点击数: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和《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嘉院教〔2020〕27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及专科生、退役复学学生及拟降级转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1.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2.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定向生、免试生、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已达到退学条件、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4.高考考试科目组合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高考招生规定的(详见附件2);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梅州师范分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不予转入)。 (一)学生申请。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2年2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5月28日至6月27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528条,采纳118条。根据采纳的意见,主要修改如下: 一、在实施生产许可时,对于没有相对应实施细则的食品品种,允许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规定。 二、特殊食品申请材料方面,对应当提交注册或备案的文件进行了细化、明确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发文征求对《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记者注意到,《意见》起草说明指出,网络作家、独立演员歌手等新的文艺群体将纳入职称评审。那么,哪些人可以参评?评审标准又是什么? 《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增产增效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44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72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226号)精神,通过深入有关乡(镇)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实地察看、调查了解计划建设农业项目情况,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审核,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详见附件)。现将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资金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建设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核心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一、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利用计算机和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信息;不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利用计算机和联网传播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 三、入网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损毁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散布计算机病毒、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劳务派遣被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为了减少用工的法律风险,将劳务派遣转为外包用工是一种大趋势。 根据调研结果 大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已经实行外包 并有扩大的趋势。大部分受访企业高管及人力资源经理对人力资源外包及劳务外包持肯定态度,认为派遣转外包能帮助公司实现真正的、长远的战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