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
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学历要求是什么?非全日制的函授学历可以报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吗?以下是英才在线小编的整理。 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学历与学位的具体含义如下: 学历,即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国家承认学历在初等方面有小学、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还有第二学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几年已停招)
教育部五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锦江区,作为成都老牌优质高中聚集区,在成都学子和家长心中占据重要地位!3月20日,七中育才学校发布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计划引进高中管理人才和高中在职教师高层次人才等,官宣“东湖校区即将全新登场”
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房地产拆迁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
2021年3月4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为便于云南省范围内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企业等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我省范围内,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根据《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同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主管、主办单位的《汽车与社会》(CN11-3714/U)期刊办理注销登记,并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注销登记自2020年9月21日起生效。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要求,自注销登记生效之日起,《汽车与社会》(CN11-3714/U)期刊和该杂志的出版单位《汽车与社会》杂志社有限公司不得再以该名称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博士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016 年 9月 23 日,第十一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全会修订)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20年10月组织开展2020年下半年博士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0月23日(周五)晚上18:00-21:00 考试方式为笔试。各博士资格考试委员会根据“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追求卓越的科研创新能力”的要求统一命题。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主,未获一级学科授权的,以二级学科为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第28号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69号)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同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申请书是否有效的请示》(2000)第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号《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原法定代表人或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就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一、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利用计算机和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信息;不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利用计算机和联网传播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 三、入网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损毁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散布计算机病毒、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发展又进一步。 《制度规定》对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取得、职业能力要求、登记服务制度等进行了明确;《考试办法》对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进行了规范。与2015年出台的《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比,《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主要呈现以下变化:一是降低了报名门槛,取消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具有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