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21:41:28 中财网 原标题:我爱我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7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将对相应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按照《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经向市人大代表征集意见,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政府部门开展2020年度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2.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于2018年2月8日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将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划定丘地村边界线的提案》交县国土局办理,并安排县政府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自丘地村整体集中搬迁安置至大沟村原行政区域开始,丘地村与大沟村的行政区域已发生变化。为避免因行政区域界限不明引发社会矛盾,我县多次组织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古尔沟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2015年春节前夕,镇江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七届四次会议隆重召开。镇江市侨界1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两会”。 会上,市侨界人大代表居春霞、傅德利、张学军等,市政协委员魏跃明、张俊昌、王永新、喻利花、陈卫平、朱坚强、黄蓓、耿同全等纷纷发言,围绕镇江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加强市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建设、社会养老、人才引进、文化和旅游建设、维护侨益等话题,反映调研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广汽集团(02238)公布,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鞍钢广州汽车钢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 35%)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约18.23亿元,其中股东增资7.5亿元,广汽商贸有限公司按股比增资2.625亿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审议通过《关于合创汽车增资的议案》
本报讯 5月19日,尖峰集团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尖峰大厦314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此次会议由尖峰集团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604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
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俊明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72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俊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工资人民币62928.08元; 二、对申请人王俊明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019年,马岙街道新录入信息145条,其中主动公开区部门文件7条,公开提案议案答复件5条,政务信息110条,公示公告4条。目前累计录入信息1034条,录用1020条。街道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办事程序,优化行政服务体系等入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