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应纳税额在新台币(下同)30万元以上,且现金缴纳确有困难时,纳税义务人可于纳税期限内,就现金不足缴纳部分,申请以遗产中上市或上柜公司股票来抵缴遗产税款。 该局说明,纳税义务人申请以被继承人所遗上市或上柜公司股票抵缴遗产税,关于每股价值计算抵缴税额之股数,倘该股票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较死亡日为高时,以该股票之核定每股遗产价值计算欲抵缴税额之股数,若该股票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较死亡日为低者,其得抵缴之税额,以该档股票核定价值占全部课征标的物价值比例计算之应纳税额为限;该股票抵缴之单价,以核课遗产税之价值(即死亡日之收盘价)计算之。 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经核定全部课征标的物价值为8000万元,应纳税额为500万元,因甲君未遗留现金或存款,亦无死亡前2年内赠与继承人现金或存款等情形,纳税义务人申请以甲君所遗A上巿公司股票40000股【核定遗产价值400万元(40000股×死亡日每股收盘价100元)】抵缴税款,其得抵缴遗产税之限额将视A上市公司股票于申请抵缴日较死亡日之收盘价高低而定: 一、倘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为每股120元(高于甲君死亡日之收盘价100元),可申请以遗产中该股票40000股之核定遗产价值抵缴遗产税400万元
现在的代理记账服务受到了不少人的关注,因为企业和公司必定需要会计服务,但是有的企业有专职的会计,有的企业没有。对于没有专职会计的公司怎么办呢?对于没有专职会计的公司通常是通过找兼职会计的方式,或者找代理记账公司来代为记账的。代理记帐服务都提供哪些服务内容呢? 一,代理记帐服务可以提供税务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就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有关列入《目录》车辆的技术要求、《目录》的编列与管理等事项,由税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规定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股送0.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10股送5股; ●本次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26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2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5日。 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3154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315470.5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在职场工作的人都较为了解的,因为大多数人每月都是需要进行这一税款的交纳的,但是我国的税法规定有一些经济的收入,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工哪些补贴不交个税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通过实施个税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其中,有利于提高百姓的自我保障意识,也有利于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企业通过虚假的方式增加成本支出的,并且相应少报或者不申报税务的,情节严重就会构成逃税罪。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册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审核登记香港公司? 相信大部分客户在注册前都会问这个问题,只要是跟这个说明的内容有关的,他们都会问。所有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必须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申报表。董事们对此负责
根据上海市国家局上海市地方局公 告2012年第9号的相关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流转税按季度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也实行按季申报。 注: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按季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这项优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三)居民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四)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五)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但是如果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条件的会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高新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