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51866
依据桃园市政府111年9月7日府人给字第1110251866
依据桃园市政府111年9月7日府人给字第1110251866号书函办理。 一、 为协助同仁解决子女托育问题,桃园市政府运用公私协力机制与本市合法立案之托育服务机构签属特约,111年原与87家托育服务机构签属特约优惠方案,现又新增10家幼儿园、托婴中心等托育服务机构。 二、 桃园市政府111年员工子女特约托育服务方案相关事项如下: 1、 优惠对象为桃园市政府所属各机关学校公教员工,包含公教人员、技工、工友、驾驶、约聘雇人员及临时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