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
1.五天8小时工作制,按国家规定核算加班费; 2.公司设有食堂,为员工就餐提供便利; 3.免费为员工提供住宿; 4.免费提供福田、南山、宝安、龙华线路班车通往城区主要地区; 5.传统节日发放节日礼品; 6.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2.视公司效益及个人业绩状况,发放年终服务奖金; 5.公司为所有员工按10%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司另外为员工购买保额为20万的团体意外保险; 4.产假:怀孕女员工享受三个月带薪产假及产后一年内每天1小时哺乳假; 5.年假:员工满一年以上,可依法享受不低于5-10天的年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今天从支付宝获悉,即日起,山东人都能通过支付宝查询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余额了,多数地区还能用手机刷脸秒查。 此前,部分地区率先实现了手机查询公积金,但由于各地进程的差异,全国还有不少城市无法实现查询。日前,公积金查询功能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上线,推动实现了公积金查询在全国更大范围的覆盖
据合肥市统计局统计,2021合肥市非公有制职工平均年收入104729元(2020年合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据合肥市统计局统计,2021合肥市非公有制职工平均年收入104729元。 2022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 存入基数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存款基数上限由2021城市非私营部门月平均收入决定,即26182元
中国网3月6日北京讯(记者 张若梦)3月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刘昆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针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会不会上调以刺激消费”问题做了回答。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总体来说,我们个人所得税面临税制不合理问题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第八条 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同时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是可以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中心购房贷款的,属于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咨询本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没有这种政策,更不知道需要怎样的材料,说是当地没有这种政策,这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9号)精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应用,实现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单位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在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重复提交登记信息,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唯一标识码。 2、单位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时,取消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1、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疫情之下,无锡公积金再度出台人性化举措。 3月5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了《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相关业务指引,在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同时,对于职工个人逾期还贷记录不纳入个人征信。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复利,且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1、隆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改革,承担政府安排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 :隆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有参公管理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机关实际在职人员22人,其中:管理人员18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业务股、合作经济指导股、社有资产管理股(财会审计股)共四个股室
财政部网站15日消息,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等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的举措。 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转:省直公积金2018年度结息1.41亿元同比增长11% 省直公积金2018年度结息1.41亿元同比增长11% 文章来源: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8-7-26 6月30日,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圆满完成2018年度结息工作。共为274002名缴存职工结付利息总额14181.17万元,同比增长1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本年度结息区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结付利息已全部转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