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手续
盘锦市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和维护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21号)精神,加强推进社保的规范工作。 一、凡我市辖区内各类城镇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尚未接续的失业人员,没有依法进行参保登记的,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已参保但拖欠社会保险费或参保后少报、瞒报社会保险费和少报参保人数的单位,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补缴全部欠费,并按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各位股东: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废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废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废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在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夫妻今天离婚明天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允许复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复婚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结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可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但一般情况离婚当天是没有办法复婚的
由于许多购房者都是初次购房,或者对购房合同不甚了解,甚至连购房合同都是随随便便地就签了,以至于常常陷入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在签购房合同前后都有哪些内容需要注意的呢? 买新房时,选择哪个开发商也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以后自己以及家庭生活质量的好坏。因此,查看楼盘时学会甄别开发商很重要
1、土地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写的是不合法的。因为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买卖都应到当地国土部门挂牌才能进入市场买卖,未经国土部门同意擅自对土地进行买卖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2、土地买卖即以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租赁、抵押和交换等的活动,是在相对开放的平台下进行的活动,只有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才能完善土地交易的规则制度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此,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
近年来,婚约关系中涉及彩礼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不断,随着农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成了此类纠纷的“解铃人”。近日,东海法院白塔埠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胡某于2017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2018年2月21日,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不久双方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近年来,婚约关系中涉及彩礼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不断,随着农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成了此类纠纷的“解铃人”。近日,东海法院白塔埠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胡某于2017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2018年2月21日,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不久双方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个体工商户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公民(自然人)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其在法律上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的组合)o公民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具有商事能力。“商事能力”是商事主体在商上的商事行为能力和商事权利能力的统称,具体是指商事主体依据商业登记所核定的经营范围、独立地从事特定的商行为,享有商法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