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及“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重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1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佳晨率队分别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就市政府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晓、市政协主席杨皕分别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市政府2022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顶压奋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成绩来之不易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部院区二期工程是上海市十四五期间五大新城建设的重点推进项目。项目结合松江新城的发展规划,围绕“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全质量管理、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医院”为发展愿景,助力松江新城作为重要节点性城市新一轮的发展需要。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松江新城,用地面积约为21.6万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1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6平方米,地下约6.3万平方米
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文出版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文出版资金管理工作安排,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项目与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相衔接,纳入规划工作总体安排。2020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编制“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和2021—2030年国家古籍规划的通知》(国新出发〔2020〕21号),对“十四五”时期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项目进行首次遴选。全国各有关出版单位共申报民文出版项目528个,其中图书项目431个、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97个
黔东南新闻网讯 11月30日,黔东南州水务局组织完成天柱县岑团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验收工作。 天柱县岑团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于天柱县“十四五”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之一, 水库总库容12.9万立方米,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35平方千米,正常蓄水位437.35米,属小(2)型水库,项目总投资为192.96万元。 11月30日上午,验收小组现场检查了岑团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下午在天柱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天柱县岑团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验收会议
您好,欢迎来到通用集团(GD)动力产品制造商官网! 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发布。《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官方数据显示,在创新和绿色转型的支持下,中国京津冀地区在2020年的发展晴雨表中得分更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 年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为 119.33 点,高于 2019 年的 118.98 点。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该数字代表 2014 年至 2020 年的年均增长率为 3.22 个百分点
1月21日,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并提出到2025年,所需达到的一系列具体目标与要求。那么,下面不妨通过图片的方式来深入解读这份行动计划,以期让数字产业界充分了解和深入参与到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去。 环保装备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加持
新国标《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规范》已于3月9日施行!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编制的《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规范》(GB/T 41373-2022)发布,并于2022年3月9日正式施行。 该标准适用于农村环卫保洁服务的实施、管理与评价,规定了农村环卫保洁服务的服务提供方要求、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服务管理、服务监督与投诉、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其中,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涉及垃圾收集点保洁、道路保洁、公厕保洁、公共水域保洁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保洁等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