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5 米以下;
可承担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 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 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 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堤防级别 3 级以下。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 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 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 24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 10 米 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5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5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50 米 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