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视镇放假情况决定)。
1.作风正派,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对机关伙食工作热情。
2.具有较好的烹饪技术,有单位食堂厨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3.能熟练运用厨房设施设备,服从分配和安排,为人踏实肯干,工作认真负责。
4.年龄为50周岁以内,男女不限。
5.身体健康,须有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2.报名地点: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1份。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签定用工合同。
2.单位免费提供食宿、水电,正式签订合同后缴纳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