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监测标段8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监测标段8
3.1.1投标人质量技术监督混凝土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混凝土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3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混凝土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