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告106学年度申请成立学生新社团事宜,请公告周知。

二、 欲申请者请发起人备齐以下文件(格式如附件二)。(六)其他有助于证明社团营运能力之资料。

三、 说明二资料部分,可参考“附件四-成立社团考核表”及“附件五-社团评鉴评分标准表”等资料撰写。

四、 送件时间: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请于上班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迳送至课外活动指导组(旧育成中心,法篮前),为维公正立场逾时恕不予受理。

五、 本申请案分书面审核及简报审核二阶段:

(一)书面审核:由课外组搜集相关书面资料后,交由社团事务委员会之委员审核,过半数委员同意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口头报告。

(二)简报审核:由通过书面审核者推派2名本校在学学生代表携带学生证进行简报,简报审核时间预定于106年4月26日社团事务委员会中举行,实际简报时间将视委员书面审查结果而定。

(三)上述二阶段审查结果,皆以电子邮件及手机简讯通知申请人。

七、 学生社团办公室及活动空间有限,有意申请者,请务实思考社团营运模式,无需社团办公室者仍得享有档案与资料存放之基本设施且使用公共空间与器材之权益并无不同;欲申请成立之新社团请务必确认后详填申请表单,并勾选相关选项。

八、 本文各项附件请上课外活动指导组网页“最新公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