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管分间单位租赁的《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即㓥房租管条例,本月22日生效,按条例规定,租客与业主签订标准合约,租客享有4年租住权保障,业主续租时加租幅度不可超出10%。
政府发言人称,根据新例,分间单位租赁的规管周期,须由连续两项规管租赁组成,租期两年;分间单位首期租赁的租客有权获授予次期租赁,享有4年租住权保障,租期内租金不得上调;次期租赁租金加幅不得高于差估署全港性租金指数相关期间的百分率变动,上限为10%,条例订明,业主不得向租客滥收杂费或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
发言人又说,差估署将负责条例执行工作,该署成立的新小组会协助公众认识规管制度、处理查询、就租务事宜提供免费咨询及调解服务、在新法例实施后发布申报的㓥房租金资料,以及采取适当执法行动;政府已委托非政府机构设立6支区域服务队,协助差估署在地区层面宣传新例,并处理一般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