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1991年开始推行“学校管理新措施”,1997年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书落实“校本管理”,以至2000年全面在香港官立及津贴中小学校推行“校本管理”,迄今已超越10年。最近政府更拟立法改变办学团体的管理学校模式,使其他持份者有机会及有名分参与学校的决策。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为香港主要办学团体之一,早于1997年已开始在中央校董会架构下,设立了个别学校之“学校管理委员会”,至今运作多年。本文内容主要介绍该办学团体下放权力之进程,及报告有关最近发给“学校管理委员会”委员问卷调查之结果。研究回收的问卷共200多份,本文会就办学理念之清晰度、校董类别之认同、“学校管理委员会”之运作及担任校董之感受等方面加以讨论,并作出建议。
余煊和苏义有 (2004年3月):校本管理与学校管理委员会:香港一办学团体之经验,论文发表于“第一届香港校长研讨会2004:拓展新域:领航与策略”,香港教育学院,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