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08:46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淇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古灵山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

通讯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南段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邮编45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