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最近政府计划推出新的资助低收入人士交通津贴计划,将原本个人转做家庭,而一人家庭资格并没改善,但超于两人家庭资格明显收紧至不合理程度,曾于报章阅得劳工及福利局长话,为避免有资产转移而作出有关相应改动,却影响有合资格人士而于今次修改被剔出门外,完全破坏该项$600交通费资助原意,目的是鼓励低收入人士就业,敢问局长,三人家庭每月收入上限一万二千元,对低收入人士来说怎算得上是鼓励?

公民党建议提高$600交通费资助,除因物价上升使车费增加,亦由于事实有工作地点偏远,亦有处于市区但地点较迂回需转驳车才到达,导致所需交通费较高,未知当局有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