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瑟玉淡水校园报导】快来申请大专校院研究奖励!本校研究发展处来文说明,自即日起至4月22日止,接受申请科技部108年度补助大专校院研究奖励,请符合申请资格的教师务必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备齐申请相关资料送达所属学院;请各学院将各教师申请资料及各院汇整资料,于4月29日下午5时前送(传)达至研究暨产学组。

研发处提醒,申请人需于补助起始日前一年内(即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期间)曾执行科技部补助研究计划(不含外校转拨入本校由共同主持人执行之计划),并需同时符合本校支给规定第三点奖励对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