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申请加给眷属给付或津贴,要如何办理?

失业劳工至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再)认定或申请职业训练生活津贴时,应于“就业保险失业﹝再﹞认定、失业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或“就业保险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申请书及给付收据”内填写扶养眷属资料,并检具相关证明文件,由就业服务站键入,就业服务站会于完成失业认定或再认定,或于推介职业训练时将符合职训资格之受训学员及眷属资料,并同申请人资料一并传送至本局。

相关证明文件系指受扶养眷属之户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影本,身心障碍子女应另检附社政主管机关核发之身心障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