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税捐稽征法第二十三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审查本院委员邱志伟等19人拟具“税捐稽征法第二十三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货物税条例第十二条之三条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案、第二案及第三案业经各党团签署“不复议同意书”在案。) 四、审查本院委员许毓仁等24人、委员罗明才等19人、委员费鸿泰等16人、委员卢秀燕等16人及委员赵天麟等21人分别拟具“货物税条例第十二条之三条文修正草案”案等5案。 五、审查本院委员管碧玲等16人拟具“货物税条例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之三条文修正草案”案。 六、审查本院委员邱议莹等17人拟具“货物税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十二条之三条文修正草案”案。 七、审查本院委员余宛如等16人拟具“货物税条例第十二条之三及第三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八、审查本院委员邱泰源等25人拟具“关税法第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