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区鄂州市华容区2021年度第1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约 0.8452 公顷(合12.6780亩)。
根据《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村集体及群众对我分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对本次征地有关情况予以告知。如果对本告知内容有异议,请在 5个工作日内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在听证送达回执中注明。要求听证的,书面申请报送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