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云政办法(2009)41号》关于重大决策听证事项的规定我县将举行丘北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户籍在丘北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丘北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听证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在举行听证会的3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参加听证会的公民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5月13日17:30前到丘北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报名。
6、在举行听证会的3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1、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包括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辖区办事处代表,用地单位及城镇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个人代表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和有效的《公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律师证》等)原件与复印件(申请旁听人员材料同上);
法人、其他组织代表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需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受理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经丘北县国土资源局受理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指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丘北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入场时向听证举办单位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形式的意见和建议发言稿。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7、听证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因违反听证纪律、情节严重,被听证主持人责令退场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
地址:云南省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1号 电话:0876-41221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