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通知》(桂统发〔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再次申报;
6.申报截止2016年4月25日。
4月底,将组织专家从选题科学性、内容新颖性、论述充分性、成果价值性等方面对材料进行评审,获立项并最终结题的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年终评审后统一支付。对结题文章上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参加全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奖评比,获奖成果将获得一定奖励。
附件:1、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通知》(桂统发〔2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