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63号)和《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19]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将于近期进行离校研究生滞留档案清理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往届毕业研究生、往届结业研究生、退学研究生、往年放弃入学资格准研究生。

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档案,可向学校提供有效调档函,申请将档案派遣至就业单位。

1.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档案,也可申请将档案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未落实就业单位,只可按规定将档案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学校将对学生登记的派遣信息进行审核。对于登记规范的,学校将在此期间按规定进行派遣;对于登记不规范的,学校将在学生重新登记后按规定进行派遣。

1.凡未按时办理者,学校将按规定将其档案转递至其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就业协议单位(定向生档案发往定向委培单位);

2.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档案材料的归档、核对和移交等环节,严格责任到人,杜绝出现档案材料错装漏装、丢失等现象。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