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是指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等的名称词。名词根据其词汇意义,通常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而普通名词根据其语法性质,又可以细分为个体名词、物质名词、集合名词和抽象名词四类。

普通名词通常指人、物、概念等的一般名称。事实上,除了专有名词外,其余的名词都可以叫普通名词。如:boy pen teacher water idea cloudy money等。注意,有少数的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词形相同,只是用作普通名词时第一个字母用小写,而用作专有名词时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如:

集合名词指的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集合体,如family army committee等。集合名词有些是可数的,如a family指“一个家庭”,two families指“两个家庭”(而不是指两个人);而有些集合名词则是不可数的,如jewelry和furniture分别表示“珠宝”和“家具”的总称,表示集合意义,而它们总是不可数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