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该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01月03日止,每天上午8:30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三医院物资装备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在株洲市三医院监审科办理登记。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株洲市三医院行政楼三楼大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