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消除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经福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3月12日起在全市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行动方案要求,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全市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查无资质设计和无资质施工;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文化创意园);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小区物业,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

对各县(市)区汇总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县(市)区专项行动小组技术保障组专家进行评估。

经确认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整治。

对各县(市)区汇总的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经县(市)区专项行动小组技术组专家评估后存在疑义的,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

经鉴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