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页面 Q.29. 我的学校招聘我当“专案教师”,但结果为了填补员额,却向教育部报我是“专任教师”,并帮我办理“公保”而非“劳保”。请我那我的身份究竟是?我可以要求作为编制内专任教师留任吗?
Q.29. 我的学校招聘我当“专案教师”,但结果为了填补员额,却向教育部报我是“专任教师”,并帮我办理“公保”而非“劳保”。请我那我的身份究竟是?我可以要求作为编制内专任教师留任吗?
我的学校招聘我当“专案教师”,但结果为了填补员额,却向教育部报我是“专任教师”,并帮我办理“公保”而非“劳保”。请我那我的身份究竟是?我可以要求作为编制内专任教师留任吗?
有部分学校为了向教育部申请补助或填补账面员额,开始出现类似的举动。我们建议遭遇类似状况的教师,在职期间就向教育部陈情,确认其具有“编制内专任教师”的身份权益。
以台北海洋技术学院为例,该校就有至少两位教师,遭遇过类似状况。经过工会的协助下采取一系列的劳资争议与陈情,目前已确定两位以“编制内专任教师”的身份留校任教,不再得随意不续聘。
Q.28. 我是一位以校务基金聘雇的“专案教师”,一年一聘。请问我是否就没有任何法令保障?
Q.30. 我的学校新学期片面修改“专案助理教授”的基本授课时数,从10小时上修到16小时,而且还要求薪资要缩减为只能领“讲师级”的薪资。请问它们可以这么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