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5.8亿元,同比下降2.3%。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354.7亿元,同比下降2.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限额以上单位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73.5亿元,同比下降2.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1.2亿元,同比下降6.4%。

按消费形态分,1-11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2219.5亿元,同比下降2.9%;餐饮收入135.2亿元,同比下降0.5%。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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