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量控制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

四、测量时间: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向测量单位下达测量订单之日起计,测量单位1个月内按招标人的要求测量完毕。

六、报名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测量单位,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在本公告发布时,测量单位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七、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日期:2019 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9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205室。

八、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报名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记录,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业绩清单,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测量单位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九、招标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虚报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十、供货商的确定方式:报名参加招标的测量单位应不少于3家单位,如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测量单位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招标人对审核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确定开标时间。各投标单位带报价单、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参加开标。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需要密封,如有其它材料,可一并提供。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