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为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以下简称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台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15〕9 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财政及人事管理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椒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椒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个人于2018年10月3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