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学院2013年迎新晚会献礼,学院决定组建“教职工合唱团”并开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原则上按照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30%的比例参加合唱团,其中男女教师比例为1:1,个别单位因实际情况可调整。
2.各系(部)党支部书记为负责人,职能、教辅部门指定负责人。
4.院领导、中层干部原则上要报名参加。
2、合唱团暂确定为元旦前每周排练一次;
每个单位负责人将合唱团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于12月1日前报党群工作部。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克服困难;望广大教职工踊跃报名,促进本部门乃至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顺利开展,在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中争做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