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进行新生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7月15日–7月17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7月18日:公布区内符合第1类、2类、3类、4类招生对象,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月19日: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4)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