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行政处罚24条,城市综合执法21条,市政服务10条,部门通告1条,部门动态9条,绿化管理7条。
2021年度,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仅靠一两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不利于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和人员队伍建设,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三是强化培训学习,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