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气办函〔2019〕254号)要求,现公布阳泉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事项及其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在《气象报》及CMA网站上稿18篇,被山西省气象局《工作要情》采用14条,被阳泉党政信息《阳泉信息》采用4条,《阳泉日报》报道阳泉气象工作1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做好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市气象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阳泉市政府办统一建设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机关单位考核内容,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依法依规合理适时调整和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范围、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强化公开载体的建设。要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条目的清晰性,提高群众查阅资料的便利性,进一步强化部门与群众交流互动,并抓好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密切联系社会各界,及时听取相关意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以当面、传真、电子邮件、网络、信函及其他形式向阳泉市气象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