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对“莱州市人民医院老年病房楼、教学科研楼及食堂餐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莱州市人民医院老年病房楼、教学科研楼及食堂餐厅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对“莱州市人民医院老年病房楼、教学科研楼及食堂餐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环评机构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和工作内容,在踏勘现场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相关环境要素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在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具体意见,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