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已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单位所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情况及专家验收意见,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津科财〔2005〕10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向你单位新建的实验动物饲育设施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YXK(津滨)2022—0003;许可证设施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111号融健大厦C区1、2层;许可证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小型猪、实验羊),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豚鼠、兔)。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