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展览期间:自109年3月5日至109年4月4日止共31天。 公开展览地点:分别于云林县莿桐乡公所、云林县林内乡公所、云林县古坑乡公所及本府城乡发展处展览31天。 公开展览说明会时间与地点:订于109年3月16日上午10时30分于莿桐乡公所四楼会议室、109年3月16日下午2时30分于林内乡公所三楼会议室、109年3月19日上午10时30分于古坑乡公所三楼礼堂、109年3月19日下午2时0分于古坑乡公所三楼礼堂,各举办一场说明会。 任何公民或团体若对本案有任何建议事项,请于公开展览期间内以书面向本府城乡发展处及云林县莿桐乡公所、云林县林内乡公所、云林县古坑乡公所提出,俾供审议参考。
本计划案订于109年3月19日上午10时30分于古坑乡公所三楼礼堂举办一场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