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公开展览本县“变更台西都市计划(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案”计划书、图,征询民众意见并举办说明会。
一、公开展览期间:自108年6月17日至108年7月31日止共45天。 二、公开展览地点:分别于云林县麦寮乡公所、云林县台西乡公所、云林县东势乡公所、云林县四湖乡公所、本府城乡发展处展览45天。 三、公开说明会时间与地点:订于108年7月3日上午10时30分于东势乡公所三楼大礼堂、108年7月3日下午2时0分于四湖乡公所一楼避难中心、108年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于麦寮乡公所三楼大礼堂及108年7月11日下午2时0分于台西乡公所二楼大礼堂各举办一场说明会。 四、任何公民或团体若对本案有任何建议事项,请于公开展览期间内以书面向本府城乡发展处及麦寮乡公所、台西乡公所、东势乡公所、四湖乡公所提出,俾供审议参考。
订于108年7月11日下午2时0分于台西乡公所二楼大礼堂举办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