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明确如下内容:

与浙江省互认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可申请领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申请免考部分考试科目。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总分的60%;考试合格者,由省人社厅发放电子合格证明。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浙江省自主命题。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

(其他省份考试时间,以本省通知为准)

其实,关于二级造价证书“跨省互认”,早在去年住建部对造价工程师制度的修订中已初见端倪。

2018年7月20日,四部门联文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省主管部门颁发,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考试合格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2019年作为二级造价师资格考试实施的第一年,大家在备考时需要注意:

之前考的造价员证书还有用吗?

简单的说,造价员资格证书并不等同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所以那些已经考到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小伙伴,要抓紧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可以免考基础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