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区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区营商环境,现将市区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通知如下:
一、将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含仓储、小微园)和划拨用地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涉及相关市级平台、金磐扶贫开发区和双龙风景区等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三、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含仓储、小微园)和划拨用地的收回,由区政府(管委会)审批。
四、市资规局的审核事项同步委托下放给各区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