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衷柏宣/综合报导】常有民众于每年11月地价税开征收到税单时,才发现自己因继承、信托或配偶赠与所取得的房屋,地价税比去年多出4倍!税捐机关表示,土地所有权人只要一经变更,原适用的优惠税率就会恢复为一般,这也就是产生差异的原因。

地价税有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区别,一般用地基本税率为千分之10并有累进的问题;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则一律适用千分之2课征,税率低且不累进,但新所有权人应于每年地价税开征40日前(9月22日,遇假日顺延)填具申请书,连同设籍户口名簿影本及建筑改良物证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核定,逾期申请者,自申请次年起开始适用。

税捐机关特别提醒,民众如果因“继承”、“信托”或“配偶相互赠与”取得原本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之土地后,纵使用途未变更,但因土地所有权人已经变更,仍应重新提出自用申请,以免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