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告申请条件的企业,请直接向我委提交申请。申报材料一式4份、加盖企业公章,包括:

(一)企业2020年农产品配额申报请示文件(说明本企业注册设立、产能产量、生产设备、进口实绩、雇员等基本情况)。

(三)《2020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申请表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按公告要求据实、准确填写,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请注意:“申请配额品种名称”一栏,应按“小麦(包括其粉粒)、玉米(包括其粉粒)、稻谷大米(长粒米)、稻谷大米(中短粒米)”四种之一选填;同一企业如申请多个农产品品种配额,须分别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加工贸易配额的,请提交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一)请使用2019年配额的企业在提交2020年配额申报材料时,一并将已完成进口的配额进行核销(即:交回配额证原证第一联;并附使用配额证进口农产品的逐笔进口业务的海关报关单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经济贸易处(前楼459室),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