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
符合公告申请条件的企业,请直接向我委提交申请
符合公告申请条件的企业,请直接向我委提交申请。申报材料一式4份、加盖企业公章,包括: (一)企业2020年农产品配额申报请示文件(说明本企业注册设立、产能产量、生产设备、进口实绩、雇员等基本情况)。 (三)《2020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0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9号)和《202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2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