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
随着远程医疗的广泛开展和互联网医疗的积极探索
随着远程医疗的广泛开展和互联网医疗的积极探索,其业务多通过外部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平台直接开展,并不属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但由于其医疗活动的行为属性,也应将其信息系统生成的数字化信息纳入电子病历管理。 新旧文件均为“试行”文件,但原《基本规范》的标题较为宽泛,使用《应用管理规范》则更为准确。 因此,《应用管理规范》规定,医疗机构因存档等需要可以将电子病历打印后与非电子化的资料合并形成病案保存,更符合工作实践,也为电子病历并不完善的医疗机构病历存档提供了法律支持